文章来源:筑聘网 发布时间:2023-04-12 浏览:31
根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建部第 22 号令)相关规定, 近期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在对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时发现,安徽宁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 25 家企业的相关资质不满足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要求,现责令上述企业限期整改 。
原文如下:
相关单位:
根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建部第 22 号令)相关规定,我局在对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时发现,安徽宁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 25 家企业的相关资质不满足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要求,现责令上述企业限期整改,整改时间 3 个月(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)。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、增项,不能承揽新的工程;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,我局将依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撤回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。
请各相关企业 5 个工作日内到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(阜南路 51 号 403 室)领取《资质核查意见书》,领取时需携带企业开具的介绍信。
合肥市城乡建设局
2023 年 4 月 7 日
联系方式:建筑业管理处 62692765
不满足资质标准的建筑业企业名单 如下:
安徽宁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强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博汉科技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鑫时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
安徽南鑫建筑装饰有限公司
安徽普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普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省博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乌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诚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冠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顶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环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周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野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冶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玄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叁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飒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年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奔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妙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恩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杰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维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安徽柏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剩余文章内容,继续阅读∨